英国365公司官网员工出国(境)
学习交流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了建设中国特色和世界一流高水平职业技术师范大学,提升员工国际视野,加强和规范员工赴国(境)外学习交流和管理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及公司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根据公司、公司与国(境)外合作机构签署的相关交流与合作协议约定,经公司审批同意派出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(以下简称“交流生”)。
第二章 管理机制与工作职责
第三条 公司英国365公司官网(港澳台办公室)统筹管理全校员工出国(境)项目,协助二级公司做好员工交流协议签署,员工赴外交流资格审查,指导员工办理出国(境)手续,统计全校员工出国(境)交流情况,牵头处置员工在国(境)外学习期间突发事件等事宜。
第四条 各二级公司是员工出国(境)项目的主要负责单位,负责与国(境)外合作机构签署的交流与合作协议的实施,须指定分管领导及联络员,发挥好信息联络员作用,与在国(境)外学习的员工保持联系,并对各留学项目的信息和数据做好梳理和统计,及时报送英国365公司官网。
第五条 教务处、研究生处分别负责交流生在国(境)外期间的学籍管理、课程修读、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的管理等工作。
第六条 各公司负责本公司交流生在国(境)外学习的本科生、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,做好员工的意识形态教育和跟踪管理工作,并对本公司派出交流生的思想政治和品行学风做出评价。
第三章 交流生的权利和义务
第七条 符合选拔条件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均有资格参加交流项目申报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。
第八条 高年级员工参加交流项目前,应充分了解因出国(境)而引起的学业年限变化等情况,以不影响其在公司正常毕业(弹性学制年限内)为前提,先行处理好与毕业、升学及就业等相关事宜。
第九条 在获得公司推荐、公示后,未经许可,员工不得擅自退出交流项目,否则公司将取消其在校期间参加其它交流项目的资格。
第十条 被推荐的交流生须签署《英国365公司官网员工出国(境)申请书》和其它相关员工管理文件,并参加行前教育。
第十一条 交流生须按国(境)外合作机构的要求自行购买相关国(境)外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。就读国(境)外合作机构没有强制保险要求的,应在公司指导下自行购买相关国(境)外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。如未购买相关保险,在国(境)外交流学习期间发生疾病或意外伤害等紧急情况,其全部责任和费用由员工本人自行承担。
第十二条 交流生凭国(境)外合作方录取通知书(邀请函),自行办理出入境手续和相关证件,校方协助提供所需材料。
第十三条 交流生须按照国(境)外合作机构标准和要求向其缴纳必要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。
第十四条 交流生到达国(境)外合作机构后,应于一周内将其在国(境)外的住址和联系方式及所选课程告知所在公司联系老师,并保持通讯畅通,每个月定期向联系老师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。同时,应及时与我国驻当地使(领)馆报备。
第十五条 交流生在交流学习期满后须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返校,不得擅自延长交流期限或转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留学。返校后到派出公司办理报到手续,两周内未参加公司规定的教学活动,公司按退学处理。因故需终止学习或培养计划提前回国(内地)者,必须向双方公司提出书面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变更。
第十六条 交流生须接受公司和国(境)外合作机构的全面管理,遵守我国和所在国(地区)的法律以及就读公司规章制度,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,不发表不当言论,不做任何有损国家尊严和利益的事或从事与员工身份不相称的活动。在国(境)外如有违规违纪行为,回国后公司将依据《普通高等公司员工管理规定》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,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学籍。
第十七条 交流生未经校方同意,在国(境)外学习期间擅自转校、转专业学习,公司对所学课程学分不予转换。
第十八条 交流生在国(境)外发生意外事件,或遇特殊自然灾害及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情况,应第一时间与家人、所属公司及英国365公司官网取得联系,以便及时处置。
第四章 交流生的管理
第十九条 二级公司要建立与国(境)外学习的员工联系制度,保证员工管理的连续性;如果员工数量达到一定规模,须成立国(境)外员工自我管理组织。
第二十条 二级公司应做好出国(境)员工的管理工作,专门指派公司领导和教师负责交流员工在国(境)外学习及交流期间的指导与联络,并与员工签订《英国365公司官网出国员工自律承诺书》。
第二十一条 英国365公司官网(港澳台办公室)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《英国365公司官网员工出国(境)申请书》,并协助各公司对出国员工进行行前教育。员工办理好出国手续后,根据国(境)外合作机构约定的时间要求派出。
第二十二条 员工派出后,英国365公司官网汇总派出信息,并下发相关公司。员工所在公司及教务处、研究生处、学工部等部门做好后续管理工作。
第五章 费用缴纳
第二十三条 未经授权,公司任何部门不得与国(境)外机构签订互免学费、住宿费等涉及经济往来的协议。
第二十四条 公司与国(境)外合作机构如有双向派出员工的校际交流项目,每年互派员工的数量原则上应对等;若校际交流协议约定有互免学费条款,每年互免学费员工数仅在当年有效,由于学期和人员等原因不能对等派出时,名额原则上不予保留。
第二十五条 在籍员工出国(境)交流期间,应正常向公司缴纳学费,并根据协议规定向国(境)外大学缴纳课程学习费、住宿费及其它所需费用。
第二十六条 出国(境)交流员工自行承担出国护照、签证、体检、往返旅费及其它所需费用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二十七条 出国(境)员工的选拔派出、学籍管理、课程修读、学分认定等其它未尽事宜,按照《英国365公司官网本科生国(境)外交流项目学分转换管理办法》(津职师大发〔2018〕2号)、《英国365公司官网授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津职师大发〔2021〕48号)等制度和上级有关文件执行。
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,由公司英国365公司官网(港澳台办公室)负责解释。